男子聚餐饮酒后身亡,同饮者要担责吗?法院判了
马上就要过年了,很多人聚餐难免会饮酒,推杯换盏,气氛热烈下,不仅自身要注意饮酒适量,也要关注同饮人的身体状况,否则就可能因此惹上麻烦。
如果聚餐饮酒后有人发生意外,一起喝酒的人应尽到什么救助义务?什么情况下需要担责,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担责?
聚餐后死亡
家属起诉9名同饮者
2021年12月30日,在上海工作的郭某参加了单位领导组织的聚餐,席间多人共同喝了两瓶红酒和一瓶多的白酒。聚餐过程中,郭某身体不适,出现呕吐症状。3个小时后,聚餐结束,两名同事将郭某送回了住处。
法官介绍,聚餐结束后,杨某开车搭载郭某、李某回各自住处,次日因联系不上郭某,李某前往郭某住处,发现郭某于聚餐次日死亡。自动播放
郭某的家属认为,同饮人员在郭某严重醉酒昏迷的情况下,未能进行合理照顾,也没有通知他的家人,导致郭某饮酒过度猝死。因此,郭某的家属将9名同饮者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赔偿66万余元。
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介绍,郭某平时可以喝半斤酒,当天喝了二两多就吐了两次,这种反常的状态下,被告也没有注意到,而是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。
被告方表示,聚餐过程中并没有劝酒行为,而且用餐结束后,两名同事已将郭某安全送回家中并确认其没有不适才离开,已尽到应尽的义务。
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称,郭某当时被送到家里时,还和邻居有过对话,并且拿钥匙开了门,说明当时郭某还有清醒的意识。进房间后,被告曾问郭某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,郭某说没事,让他回去。